科协普函综字〔2014〕42号
各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科普部(科普工作委员会):
《中国科协办公厅关于组建科学传播专家团队的通知》(科协办发普字〔2013〕40号)印发以来,各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积极响应,认真组织,截至目前,共组建科学传播专家团队180余个。在全国学会的支持和首席科学传播专家的带领下,科学传播专家团队在建立完善专家队伍和管理制度的同时,积极谋划学科科普工作,陆续启动了学科科普创作、科普活动、应急科普服务、媒体科普传播等工作。为进一步激发科学传播团队的积极性主动性,推动科学传播团队科普工作向纵深发展,我部现对科学传播专家团队择优予以资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本年度资助对象为2014年5月31日前各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在中国科协备案的科学传播专家团队。
二、资助内容
主要资助科学传播团队按照《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1-2015年)》和中国科协八届五次全委会的部署,
组织引领团队专家履行科普社会责任、发挥志愿服务精神,紧密结合学科和行业实际情况,开展以下科普工作:
——注重科普与文艺相结合,积极开展科普创作,特别是社会急需的科普动漫、影视、游戏、文艺节目创作;
——根据国家创新驱动发展和公众生产生活需求,开展经常性科普活动和热点焦点科普宣传;
——创新科普技术和手段,积极运用媒体,特别是新媒体开展科学传播;
——编制学科科学传播工作计划,推动学科领域的科技资源转化为科普资源,创新拓展学科科普传播工作;
——加强团队专家队伍建设和规章制度建设,推动团队不断向前发展。
三、资助方式
全国学会组织各科学传播专家团队制定并提交2014年度工作总结,中国科协科普部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对工作计划任务目标明确、重点和创新点突出、措施安排科学可行、预期效果较好的科学传播专家团队予以资助。资助金额原则上每个项目不超过10万元,资助项目50个左右。鼓励传播团队联合申报。为提高资助效果,资助拨款分步实施:列为资助对象后先拨付5万元,2015年上半年工作验收,通过后再拨5万元。项目实施结束后,受资助对象要及时提交工作总结。项目实施成果、资源共享情况及宣传效果将作为主要验收指标。
我部将组织接受资助的科学传播团队进行集中交流和策划,互相启发借鉴,进一步完善工作计划、提升科学传播水平。年度内将对接受资助的科学传播团队工作进行重点关注和持续指导。年度资助工作完成后组织接受资助的科学传播团队进行总结,挖掘好做法好经验,宣传推广、典型示范、资源共享,带动科学传播专家团队整体科普服务能力提升。
四、相关要求
(一)积极稳妥继续深入推进科学传播专家团队建设工作。
组建科学传播团队,是全国学会动员凝聚科技工作者,系统谋划学科领域科学传播,推动科普创作与传播,提升学会科普社会动员能力的有效举措。各全国学会要把科学传播团队建设发展作为学会科普工作的重点任务之一,切实把有专业背景、懂科普、有热情、能奉献的科技工作者凝聚到科学传播专家团队中来,夯实学会的科普专家队伍和科普志愿者队伍。
(二)要积极搭建科学传播专家活动平台。
要依托科学传播团队,整体规划学会科普工作,逐个学科或领域推进,培育学科科学传播活动品牌。要做好社会各类科普机构与科学传播专家团队的联络协调工作,为科学传播专家搭建工作舞台、提供必要条件,引导科学传播专家面向基层开展示范性、公益性、志愿性科普服务。
(三)要建立完善科学传播团队的评价激励机制。
要做好科学传播专家团队科普工作记录,运用考核评价、宣传激励等多种手段鼓励调动各团队及专家的积极性主动性。
各全国学会要组织各个科学传播专家团队制定2014年度工作计划,填写《2014年度工作计划备案表》(见附件,每个科学传播专家团队分别填写),加盖学会公章,于2014年6月20日前报送我部,同时发送电子版。
联系方式:
中国科协科普部 吴小林 王 蒙
联系电话:010-68571988
通讯地址:北京复兴路3号中国科协科普部综合处
邮政编码:100863
电子邮箱:kpbzhc@cast.org.cn
中国科协科普部
2014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