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住房城乡建设部下发《关于组织开展中国传统村落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管理机构面向各省(区、市)已列入中国传统村落名录的村落加强传统村落宣传工作。重点宣传中国传统村落保护的重要性,包括传统村落历史、文化、科学、艺术和经济价值、地区民族特色以及传统村落风貌;传统村落保护的迫切性和面临的问题;传统村落保护工作进展和政策;保护工作的好典型、好经验。
《通知》明确具体宣传方式。组织各省内重要的平面媒体、电视和网络媒体,以专栏、新闻和专题报道的方式,全面报道传统村落的保护工作情况;组织媒体记者赴保护较好的传统村落现场实地采访报道;组织本地传统村落保护专家撰写传统村落保护政策和技术解读文章,在相关媒体刊发;组织在机场、车站等人流密集公共场所投放宣传广告;利用简报、内部情况通报等现有渠道开展工作宣传;组织开展便于群众参与的专题活动,宣传传统村落保护;开展其他形式的宣传。
《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管理机构定期上报宣传活动情况。各地传统村落宣传情况应及时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并纳入对各地传统村落保护工作的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