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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甲级规划编制资质升级审核意见的公示

阅读: 发布日期:2014-10-13 09:20 | 来源:未知 | 作者:学会编辑

  按照《城乡规划法》、《行政许可法》及有关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规定,我部对申请甲级规划编制资质单位的材料进行了审核,现将审核意见予以公示(http://www.mohurd.gov.cn),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从2014年10月11日至2014年10月23日。

  任何有关单位及个人如对审核意见有异议,均可向我部城乡规划司或办公厅反映,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凡是对公示意见不清楚或不理解的,请在公示期内直接向我部城乡规划司电话咨询,如有书面申诉材料或补充材料请寄(送)到我部行政审批集中受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城乡规划司    010-58933437;

       办公厅受理办   010-58933774

  通讯地址:北京市三里河路9号

  邮政编码:100835

  附件:甲级规划编制资质升级审核意见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14年10月11日

序号 单位名称 审核
意见
理      由
1 上海雅思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通过 符合甲级规划资质条件
2 深圳市城邦城市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未通过 全省乙、丙级换证工作尚未结束,退回。
3 上海市城市规划建筑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通过 社保证明补齐,符合要求。
4 云南开发规划设计院 通过 技术骨干职称证已核实,符合要求。
5 上海合城规划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未通过 有的技术骨干需核实,退回重报。
6 上海交大安地规划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未通过 分不清专职和兼职人员,退回重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