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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5年公民科学素质调查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阅读: 发布日期:2014-10-23 15:32 | 来源:未知 | 作者:学会编辑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纲要办(科协),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纲要办: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推动《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2006-2010-2020年)》的实施工作,及时跟踪掌握全国公民科学素质水平发展状况,为“十三五”时期全国和各地区制定全民科学素质行动发展规划提供基础依据,全民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工作办公室将于2015年组织开展公民科学素质调查工作,包括2015年中国公民科学素质抽样调查和各地组织的公民科学素质抽样调查。为做好这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时间

  2015年中国公民科学素质抽样调查的时间为2015年3月至6月。2015年各地公民科学素质抽样调查的时间为2015年7月至12月。

  二、调查方案

  (一)2015年中国公民科学素质抽样调查

  调查范围:中国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调查对象为18岁至69岁的公民。

  调查方式:调查员入户面访。

  抽样方案:以全国为总体、32个省级单位为子总体进行分层多阶段PPS抽样,总样本量约7万份。

  (二)2015年各地公民科学素质抽样调查

  调查范围:本地区18岁至69岁的常住居民。

  调查方式:调查员入户面访。

  抽样方案:分层多阶段PPS抽样,样本量约1200份。

  三、有关事项和要求

  1. 2015年中国公民科学素质抽样调查由全民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工作办公室指导,中国科普研究所组织实施,入户调查委托专业调查机构实施。

  2.各地各部门要以2015年公民科学素质调查工作为契机,大力推动本辖区省级以下地区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工作。

  3.各地可以根据实际需求,决定是否开展本辖区省级以下地区的公民科学素质调查工作。各地区的调查工作要按照《关于规范中国公民科学素质抽样调查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纲要办发〔2013〕3号)的有关要求,有序开展调查,确保调查结果的真实客观性。

  4. 各地省级以下地区公民科学素质抽样调查由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纲要办(科协),向全民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工作办公室报备,由中国科普研究所统筹实施。报备截止时间2014年12月30日。调查工作的经费自行解决。

  中国科普研究所(调查组织实施单位)

  联系人:张 超

  电 话:(010)62103302 传 真:(010)62103291

  邮 箱:zhangchao@cast.org.cn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86号东楼402室

  邮 编:100081

  全民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工作办公室

  联系人:吕 波

  电 话:(010)68788425 传 真:(010)68589449

  邮 箱:lvbo@cast.org.cn

全民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工作办公室
(中国科协办公厅代章)
2014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