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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协办公厅关于动员科协系统参与中国科协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研究与编制工作的通知

阅读: 发布日期:2014-12-04 17:28 | 来源:未知 | 作者:学会编辑

各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协,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协: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2011-2015)》凝聚了科协系统和全国科技工作者的智慧和力量,对全国学会和地方科协起到了有力的指导作用。自2011年5月颁布实施以来,引起了广泛关注和各方支持,推动了科协事业快速发展。《规划》提出的各项重点任务和重点项目实施进展顺利,发展目标实现程度良好,部分重点领域取得重大突破和创新,科协事业发展格局发生了重要变化。

  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全面深化改革,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为科协事业开辟了广阔前景。研究和编制好中国科协“十三五”事业发展规划,对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部署,履行好中央赋予中国科协的职责,充分发挥科协在全面深化改革、推动科技发展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为实现“两个一百年”的奋斗目标具有重要意义。中国科协党组、书记处对做好“十三五”规划研究和编制工作高度重视,提出要从把握世界科技创新大势,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扩大对外开放和建设科技队伍的战略高度,推动科协事业进入科技创新发展的主战场。

  为做好中国科协“十三五”事业发展规划研究和编制工作,广泛凝聚科协系统的智慧,提高规划的战略性、全局性和科学性,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并积极参与这项工作,尽快启动并认真开展本地区本单位的“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围绕“在落实中提升、在继承中发展”,积极谋划“十三五”战略思路的创新和突破,谋划服务大局方面的新项目、大项目,谋划提升科协事业发展能力的新举措。规划既要体现事业的继承与发展,体现工作量化的增长变化,更要体现思路的创新与突破。

  请各单位于2015年6月30日以前将本单位的“十三五”规划报送中国科协计财部(电子版请发送到邮箱)。如有相关意见和建议,请与中国科协计财部联系。


  通信地址:北京市复兴路3号,中国科协计划财务部

  邮 编:100863

  联 系 人:周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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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中国科协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研究与编制工作方案》

中国科协办公厅

2014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