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协学函改字〔2014〕283号
有关全国学会、协会秘书处(办公室):
为做好2014年学会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认定总结工作,为2015年开展有关工作提供支撑,现将有关要求说明如下:
一、总结内容
(一)学会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工作
所有参与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工作的学会(学会名单见附件1)均要全面总结2014年开展的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工作。总结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学会开展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工作的目的、依据及基本情况(如筹备情况/参与情况;文件体系和专家库建设;认证院校、专业类、现场认证考察情况等),并请填写学会开展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情况统计表(见附件2)。
2.学会开展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工作的具体做法(如工作人员培养;认证机构建设和运行机制;工作流程等)。
3.学会开展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工作的特点(如学会自身工作特点;与国内外其他认证制度的特点比较等)。
4.学会开展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工作的困难、问题和解决措施。
5.下一步工作计划。
6.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二)学会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认定工作
所有参与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认定工作的学会(学会名单见附件3)均要全面总结2014年开展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认定工作。总结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学会开展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认定工作的目的、依据及基本情况(如开展的专业类、级别、认定规模等)。
2.学会开展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认定工作的具体做法(如认定标准和文件体系的建设;认定机构建设和运行机制;工作流程;与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发展继续教育培训方面的衔接情况;与行业、政府等各个方面协调、争取支持的情况;推动国际互认的情况等)。
3.学会开展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认定工作的特点(如学会自身工作特点;与国内外其他认定制度的特点比较等)。
4.学会开展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认定工作的困难、问题和解决措施。
5.下一步工作计划。
6.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二、提交素材(根据实际开展工作情况提交)
1.学会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工作总结报告。
2.学会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认定工作总结报告。
3.学会开展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情况统计表。
三、提交时间
请于2015年1月15日16:00前提交纸质版材料(1份,加盖学会公章)和电子版材料。
四、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中国科协学会学术部改革发展处
联 系 人:秦 戎
联系电话:010-68581366
邮 箱:gaigefazhan@cast.org.cn
附件:
中国科协学会学术部
2014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