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新闻动态>综合消息>

中国科协办公厅关于做好2015卷《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年鉴》编纂工作的通知

阅读: 发布日期:2015-01-21 09:46 | 来源:未知 | 作者:学会编辑

  各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协,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协: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年鉴》(以下简称《中国科协年鉴》)是全面记述中国科协系统年度主要工作、重大活动的资料性工具书,是社会各界了解中国科协系统工作的核心读物和重要窗口。自2001年起,《中国科协年鉴》每年编篡出版一卷,现已出版13卷。为进一步做好资料征集工作,现就2015卷《中国科协年鉴》编篡工作通知如下:

  一、2015卷《中国科协年鉴》编纂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关于科技和科协工作的讲话精神,充分体现中国科协系统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牢牢把握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高全民科学素质,着力推动各方面工作改革创新,团结带领广大科技工作者为促进全面深化改革、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开展的年度主要工作、重大活动。

  二、《中国科协年鉴》要力求反映年度特色、发展特色、学科(地域)特色,记述发生的大事、要事、新事和突出的成绩,做到大事、新事、要事、特事无遗漏。重点反映中国科协系统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科普工作、学术交流、服务科技工作者、自身建设等方面的内容,包括能够反映全年发展特色的主要数据、指标,简要记述有显著特点和明显进展的重点工作、重要事件和重要人物。内容要事实清楚,叙述准确,数据翔实。记述应避免空话、套话,忌用夸张手法和虚拟臆测。

  三、中国科协机关各部门负责部门主要活动和重要事件的编纂、审核等工作。各全国学会负责组织编纂学会开展的整体工作、特色工作和重点活动。各省级科协负责组织编纂省级科协开展的全局工作、主要活动和重要事件,包括省级科协本级、省级学会、地市县科协及科协基层组织、企业科协、高校科协等活动开展的情况。中国科协信息中心承担《中国科协年鉴》编辑部工作,负责年鉴组稿和编辑。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承担年鉴出版及发行工作。

  四、2015卷《中国科协年鉴》收录内容的时间期限为201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年鉴稿件报送截止日期为2015年2月28日。各有关供稿单位要高度重视《中国科协年鉴》的编纂工作,严格按照2015卷《中国科协年鉴》稿件报送要求(附件1)、《2015卷中国科协年鉴编纂手册》的要求,认真组织撰写稿件。

  五、为促进《中国科协年鉴》编纂水平不断提高,中国科协年鉴编辑部将评选“2015卷《中国科协年鉴》优秀撰稿人”、“2015卷《中国科协年鉴》编纂工作优秀组织单位”、“2015卷《中国科协年鉴》十佳优秀撰稿人”。

  六、请各单位根据不同分类,按照《中国科协年鉴》编辑部负责全国学会、地方科协年鉴的编辑及联系方式(附件2)按时报送稿件。

 

  联系方式:

  中国科协信息中心信息处

  联 系 人:董艳苹 尹莉华

  联系电话:010-68587640 010-68788469

  中国科协办公厅信息处

  联系人:周丹东

  联系电话:010-68788705

 

附件:1.2015卷中国科协年鉴稿件报送要求.docx

2.中国科协年鉴编辑部负责全国学会地方科协年鉴的编辑及联系方式.docx

 

中国科协办公厅

2015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