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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协办公厅关于配发2015年度科普大篷车的通知

阅读: 发布日期:2015-06-02 09:44 | 来源:未知 | 作者:学会编辑

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协,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协:

  2014年科普大篷车项目的各项工作在地方科协的大力支持下顺利完成,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目前,2015年科普大篷车工作已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配发工作

  根据2015年度科普大篷车配发工作安排,截止2015年2月28日,各地共申报配发需求318份,其中科普大篷车需求289辆和Ⅱ型科普大篷车展品更新29套。按照《关于2015年度科普大篷车申报工作的通知》(科协普函传字〔2014〕103号)确定的配发原则以及各省报送的排序,经研究,本年度拟为169个单位配发科普大篷车(包括2014年提前配发的12个单位),并为8个单位更新Ⅱ型科普大篷车展品。2015年度科普大篷车配发单位名单见附件1。

  二、运行管理工作

  科普大篷车配发后,希望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协,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协做好科普大篷车的运行管理工作。要充分发挥科普大篷车在科普日、“三下乡”等重大科普活动中的重要作用。各相关单位须明确科普大篷车项目的负责人和联系人,充分利用全国科技馆科普服务平台(http://kpfwpt.cdstm.cn)开展科普大篷车信息化管理工作,并于每月25日前将当月的运行数据报送中国科技馆,年底提交科普大篷车年度总结。

  三、特别配发工作

  为鼓励科普大篷车配车单位积极开展科普工作,2015年对在科普大篷车运行管理工作中取得优秀成绩的单位,进行科普大篷车相关用品特别配发。云南省、河南省、青海省、四川省、陕西省2014年在科普大篷车管理工作中积极利用全国科技馆科普服务平台(http://kpfwpt.cdstm.cn),2015年拟向5省特别配发5套Ⅱ型车载展品、20套IV型车载展品和70套科普活动资源包,由5省科协统一调配,鼓励先进。具体分配方案见附件2。

  请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协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协督促指导所辖配发单位,按照中国科协要求,积极配合完成2015年科普大篷车各项工作。
 
  联系方式:

  中国科协科普部传播处:武 佳

  联系电话:010-68583739

  中国科技馆资源管理部:贾彤宇 陈 健

  联系电话: 010-59041178/59041456
 

  附件:1.2015年度科普大篷车配发单位名单

    2.2015年度科普大篷车特别配发分配方案

中国科协办公厅
2015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