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协科普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协科普部: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落实好《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以下简称《科普法》)和《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2006-2010-2020年)》,持续发挥全国科普示范县(市、区)的示范带动作用。按照《中国科协办公厅关于开展2016-2020年度全国科普示范县(市、区)创建工作的通知》(科协办发普字〔2014〕28号)和《中国科协办公厅关于开展2016-2020年度全国科普示范县(市、区)创建单位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科协办函普字〔2015〕126号)的要求,中国科协科普部将组织开展2016-2020年度全国科普示范县(市、区)创建单位实地抽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对2016-2020年度部分全国科普示范县(市、区)创建单位进行实地抽查,促进各地交流学习,推动创建工作科学化、
规范化,更好地发挥全国科普示范县(市、区)在基层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和《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2006-2010-2020年)》中的引领示范作用。
二、检查依据
1.中国科协办公厅《关于开展2016-2020年度全国科普示范县(市、区)创建单位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科协办函普字〔2015〕126号)。
2.《全国科普示范县(市、区)创建办法(2016-2020年)》、《全国科普示范县(市、区)标准(2016-2020年)》、各省科协关于本省全国科普示范县(市、区)测评指标。
三、时间安排
2015年11月进行实地抽查。
四、组织方式
中国科协将组建抽查工作组在全国范围内分区域选取8个省份,每个省份选取2个创建单位作为抽查对象。(抽查工作分组见附件)。
五、检查程序
1.各抽查工作组集中召开预备会,统一思想,明确检查内容和标准,分解检查任务。
2.实地抽查省份向工作组汇报全省创建工作的有关情况。
3.工作组通过座谈、听取汇报、实地考察、查阅有关档案资料等方式了解实地抽查单位创建工作情况,对每个实地抽查单位打分,按照被检查省份制定的测评指标复核。
4.抽查工作结束后,各工作组于2015年12月31日前将下列材料报送至中国科协农技中心:
(1)抽查工作总结:包括抽查工作组织实施、交流学习、检查情况综述等内容。
(2)抽查过程中发现的典型事例和存在问题(包括图片、音像资料),对创建工作的意见与建议等。
中国科协农技中心:
通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白家庄东里13号楼607室
邮政编码:100026
联 系 人:郭 瑞
联系电话:010-62379325(兼传真)
电子信箱:castnjzx@sohu.com
中国科协科普部:
联 系 人:李 强
联系电话:010-68571652
附件:2016-2020年度全国科普示范县(市、区)创建单位实地抽查工作分组表
中国科协科普部
2015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