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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协科普部关于“科普中国”品牌网站 (频道、应用)认定申报的通知

阅读: 发布日期:2015-08-18 15:04 | 来源:未知 | 作者:学会编辑

各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协科普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协科普部,各相关单位:

  当今世界,以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为标志的信息技术革命日新月异,互联网日益成为创新驱动发展的先导力量,深刻改变着人们的生产生活方式,根本改变着公众获取科普信息的价值取向和行为方式,互联网已经成为科普的主战场。为全面推进《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2006-2010-2020年)》实施,充分发挥我国科普优秀网站(频道、应用)的领导力、传播力和影响力,打造科普中国品牌网络方阵,大力营造“众创、严谨、共享”科普生态圈,加快科普信息化建设,大力提升国家科技传播能力,让科技知识在网上和生活中流行,实现我国公民科学素质的跨越提升,依据《中国科协办公厅关于印发<科普中国品牌使用与维护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科协办发普字[2015]11号),中国科协拟开展科普中国品牌网站(频道、应用)认定工作。现将“科普中国”品牌网站(频道、应用)认定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和认定程序

  科普中国品牌网站(频道、应用)申报推荐包括以下主要程序:一是通过网站(频道、应用)自愿申报、有关部门单位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申报和推荐;二是按照统一标准,对申报和推荐的“科普中国”品牌网站(频道、应用)进行逐一严格评审;三是审批认定,中国科协对评审通过后的网站(频道、应用)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发文公布,并颁发“科普中国”品牌授权认定书;四是传播推广,获得“科普中国”品牌授权认定的网站(频道、应用)须加注科普中国品牌标识,中国科协在科普中国导航页的科普中国认定网站(频道、应用)栏中设置相应导航条目进行推介和传播。

  二、申报范围

  “科普中国”品牌网站(频道、应用)认定申报范围包括:专业科普网站;综合网站的科普频道(栏目);网络科普推送和应用服务(如科普移动客户端APP、科普微信公众号等)。

  网站(频道、应用)主办单位须为具备企事业单位、科研机构、高等院校或社会团体的独立法人资格,不接受以任何个人的申报。

  三、申报的基本标准

  申报“科普中国”品牌授权认定的网站(频道、应用)遵循以下基本标准:

  (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申报的网站(频道、应用)须符合国家有关管理(特别是互联网管理)的相关规定,批文齐备;价值取向和传播内容健康,符合时代主旋律,代表先进文化的发展方向;内部管理规范,无违法违规行为。

  (二)具备科学性和权威性。申报的网站(频道、应用)须符合普及科学技术知识、倡导科学方法、传播科学思想、弘扬科学精神的要求,科学性审核把关严格;能及时采取科普的方式解读和回应国家主导、科技界关注、公众关切的科学性问题;在科普领域有较好的评价;在公众中较高的公信力和认可度。

  (三)有知、有趣、有用。申报的网站(频道、应用)须符合公众对科普表达形式需求变化的要求,所传播的科普信息在保持科学性的同时,契合公众关切和实际需求,对公众有较强的吸引力;网站(频道、应用)受众人群定位准确,呈现的科普信息匹配度高,精准服务性强;采用的科普表达方式先进、生动、有效,趣味性、体验性、代入感、感染力强,在公众中有良好的口碑。

  (四)传播力强,受益面广。申报的网站(频道、应用)须有较强传播能力,具有满足公众泛在获取科普信息的能力;有较强的科普传播策划和实施能力,并在科普领域具有较强的带动性和导向性;所在科普网站(频道、应用)的关注人数多、点击量大、阅读(浏览)量大、评论和讨论多,科普信息的受众面广。

  (五)具有创新和持续发展能力。申报的网站(频道、应用)须有稳定、结构有良的运维团队;对网络发展敏感,有较强的持续发展和创新发展能力;与科技共同体组织、团体、机构等有深入的联系和合作,拥有持续稳定的原创科普内容来源。

  四、申报要求

  (一)申报方式。申报“科普中国”品牌授权认定采取两种方式并行实施:

  1.科普网站(频道、应用)自愿申报,依据本通知的要求填写《科普中国品牌认定申请表》(附件),然后由科普网站(频道、应用)提请有关部门单位进行审核推荐、签署意见后,直接报送;

  2.各全国学会、各省级科协,以及有关部门单位择优确定网站(频道、应用)推荐名单后,由科普网站(频道、应用)填写《科普中国品牌认定申请表》(附件),经推荐单位审核后集中报送。

  (二)报送文件。申报“科普中国”品牌授权认定须报送以下文件:一是填写好并经推荐单位签署意见的《科普中国品牌认定申请表》;二是有利于进一步说明、与科普网站(频道、应用)有关的证明材料,如网站(频道、应用)简介、科普情况和过往业绩、未来发展、浏览数据,以及域名或二维码图片等;三是申报单位或推荐单位的公函。

  上述文件请报送签章完备的纸质一式3份,同时报送电子版。

  (三)报送时间。首批科普中国品牌网站(频道、应用)认定申报文件报送截至日期为2015年8月23日,务请各申报单位或推荐单位及时报送。以后将每隔1-2年定期认定。

  (四)联系方式。请各单位将申报文件(盖公章)及电子版发至中国科协科普部。

  联 系 人:中国科协科普部 武 佳 黄晓春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3号中国科协科普部

  联系电话:68583739 68529879

  电子邮箱:huangxiaochun@cast.org.cn
 

  附件:科普中国品牌认定申请表

中国科协科普部
2015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