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新闻动态>综合消息>

中国科协办公厅关于启用试运行“中国科协公文发布系统”的通知

阅读: 发布日期:2015-12-15 17:45 | 来源:未知 | 作者:学会编辑

各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副省级城市科协,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协:

  为进一步提高中国科协文件送达时效,加快公文流转,提升工作效率,办公厅依托中国科协网(www.cast.org.cn)开通了“中国科协公文发布系统”,用于发送和接收中国科协非涉密公文。该系统位于中国科协网首页“通知通告”栏的上侧。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通过“中国科协公文发布系统”接收公文的类型。公文类型包括以中国科协或中国科协办公厅名义、中国科协部门名义发出的非涉密文件、通知、函、通报等。该系统发布的公文与纸质文件版式完全相同,请各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副省级城市科协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协自行配置彩色打印机。涉密文件按原渠道和方式发送。

  二、请做好账号接收和维护。各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副省级城市科协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协账号均已送达。收到账号后,请及时登录系统,填写并维护好“个人信息设置”,如需手机短信提示,请务必填写移动电话。届时,系统将根据发送范围同步手机短信提醒。“个人信息设置”设置填写两个移动电话号码,建议其中一个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填写秘书长手机号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副省级城市科协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协填写办公室负责同志手机号码,另一个填写文件接收人员手机号码。同时提醒注意,如信息有变动务必及时更新。

  三、该系统自本通知发出日起即试运行。试运行期间,公文发送实行双轨制,即纸质公文与电子公文并行。2016年年初,视情况正式启用。届时,适用范围内的公文将全部通过“中国科协公文发布系统”发布,不再发送纸质文件。

  请各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副省级城市科协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协高度重视,尽快熟悉掌握“中国科协公文发布系统”使用方法。做好公文的日常接收工作。办公厅已将《中国科协公文发布系统收文用户操作手册》发送至各单位账号。有问题请咨询中国科协办公厅  010-68788502,信息中心010-68587825。

  

  中国科协办公厅

  2015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