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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科协界委员热议如何发挥科技工作者作用

阅读: 发布日期:2016-03-17 15:58 | 来源:未知 | 作者:学会编辑

        为更好地发挥人民政协作为协商民主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作用,进一步突出界别特色、加强协商,经全国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大会秘书处批准同意,3月11日下午,全国政协科协界围绕充分发挥科技工作者的作用等热点问题召开小组会议,展开讨论,建言献策。陈赛娟主持会议。

        会上,齐让、袁亚湘、曹湘洪、叶培建、王光谦、王超、程津培、陈赛娟、梁小虹、李兰娟等委员先后发言,委员们热议如何发挥科技工作者作用,建诤言、谋良策、出实招。

        齐让:一是在政策方面,充分考虑科技工作者的年龄、性别、职业等因素分别研究制定政策,因地制宜地发挥不同群体科技工作者的积极作用。研究院所和高等院校科研人员等不应按照公务员和“参公”事业单位管理。二是既要关注年轻科技人员成长成才,也要注重发挥退休科技人员的积极作用。对“北上广”地区青年科技人员要切实解决好住房问题。三是进一步精简管理环节和程序,修改完善相关制度,高度关注和珍惜科研人员的工作时间,最大限度把行政、社会活动等占用的工作时间还给科研人员。四是积极推动收入制度改革,科学使用项目经费,研究增加在编科技人员合法收入的政策措施。对从事基础研究的科研人员可以实行年薪制。五是改革和完善科技评价体系,推动相关的改革措施在“十三五”时期有效落实。

        袁亚湘:作为学术共同体,科协要在学术活动、学术评价、人才举荐和科普教育方面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一是对开展基础研究学科的学会给予稳定经费支持,加大支持力度。二是回归科学评价本质,取消SCI等量化评价指标,采用科学的态度和科学的方法评价科学成果,鼓励和支持本土期刊健康发展,引导学术评价回归科学评价的本质。三是充分发挥学会作为学术交流主要平台的作用,政府相关部门要鼓励和支持科技人员多“走出去”,加大对外交流合作力度,减少对科技人员开展对外交流的束缚。

        曹湘洪:一是优先制定出台央企科技人员延迟退休政策,改变对央企科技人员实行“参公”管理的现状;解除国资委对央企科技成果转化收入提成奖纳入工资总额管理的办法,提高奖励资金和提成收入比例,充分调动央企科技人员工作积极性。二是有效发挥学会作用。加强科协对学会的组织领导和支持,制定科普工作规划,加大科普投入,编发通俗易懂的科普读物,通过集中科技工作者智慧和力量,为提高全民科学素质不断做出新贡献。

        叶培建:习近平总书记对于如何发挥好科学家、科技工作者的作用多次作出重要指示,反复强调要重视科技人员的重要性,发挥好科技人员的积极性。他明确指出要给科学家松绑,让科研人员“名利双收”。发挥好科技人员的积极作用,关键在于落实习总书记的重要指示。有关主管部门等要切实将习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落到实处,建立健全和完善有关制度和措施,充分激发广大科技工作者的积极性。

        王光谦:如何发挥科技人员的积极作用是实施创新驱动发展的重要内容。推动企事业科研单位和高等院校等去“行政化”、“机关化”,取消高等院校、科研单位行政级别,彻底摘掉“参公”管理的“帽子”;学习借鉴发达国家企业等劳务用工制度,突出科研能力的主体地位,激发一线科技人员积极性和创造性。

        王超:一是要树立正确的科技人才评价导向,消除“论文发表作为唯一评价标准”的弊端,健全评价体制机制,引导科技工作者迈向正确的学术发展方向。二是要坚持高校和科研单位去“行政化”,打破现有学术领域中的体制机制束缚。希望有关部门积极推动,制定科技人员从事科技创新工作应注意的负面清单,充分调动广大科技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程津培:把如何调动科技人员积极性作为调研课题非常好,应给予充分肯定。政协科协、科技界委员应紧紧围绕这一主题,深入企事业单位和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同广大一线科技人员深入交流,广泛听取意见建议,认真查找各行业中影响科技人员积极性的问题和因素,提出切实可行的对策建议和解决措施,形成高质量的调研报告和提案,及时提交中央有关部门,为中央决策提供参考。

        陈赛娟:科研人员应该将有限的时间和精力主要集中在基础研究和科技创新上,不要成为科研经费的“预算员”、“会计师”。一是改善现有预算制度,给予科技工作者一定的预算调整自主权。二是修改和完善科研预算剩余经费必须上交的规定,给予科研人员对节余经费的自主使用权,允许科研人员可以选择放弃或继续使用科研经费,提高经费使用效率。

        梁小虹:发挥科技人员积极性已引起全社会普遍关注。一是要尊重科技人员。减少制度约束,为科技人员自由创新创造营造良好氛围和创造良好条件,坚持科研单位“去行政化”同时,要鼓励走市场化,可借鉴民营企业鼓励科技人员自由发挥才智的做法,激发和释放科技人员活力、积极性,不断提高科技人员应享有的各项待遇。二是要尊重科研规律。坚持从实际出发,从客观规律出发,科学评价科研成果,减少上级对基层科研工作的政策干扰,给予基层科研单位充分的自主权,避免“一刀切”。

        李兰娟:中央已出台政策,鼓励体制内科技人员创新创业,各企事业科研单位可以充分发挥这项政策优势,把握时机,乘势而上,充分调动和释放科技人员创新创业活力和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