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新闻动态>综合消息>

中国科协办公厅关于建立服务兼职副主席轮流定期驻会工作联络员队伍的函

阅读: 发布日期:2016-11-01 13:13 | 来源:未知 | 作者:学会编辑

各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协,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协: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将中央办公厅印发的《科协系统深化改革实施方案》中关于“中国科协兼职副主席主要从不同行业、领域的有代表性的一线优秀科技工作者中产生,实行轮流定期驻会制度”的要求落到实处,中国科协制定了《关于落实中国科协兼职副主席实行轮流定期驻会制度的举措》和《中国科协兼职副主席联系、负责的相关工作分工》,已经中国科协办公厅印发。

  为进一步做好服务兼职副主席轮流定期驻会工作,现决定建立服务兼职副主席轮流定期驻会工作联络员队伍,联络员由中国科协机关有关部门处室负责同志担任,主要工作职责是:负责兼职副主席轮流定期驻会、深入参与科协工作的联络、协调和服务工作,协助兼职副主席加强与有关全国学会(学会联合体)、地方科协及有关部门和单位的沟通、联络等(附件1)。

  现将《中国科协服务兼职副主席联络员工作职责(试行)》和《中国科协服务兼职副主席联络员信息一览表》发送你单位。今后在服务兼职副主席轮流定期驻会工作中发现的好经验、好做法和重要情况,请及时告知中国科协办公厅。

  专此函达。

 

  联 系 人:中国科协办公厅  张  卓  强兴军

  联系电话:010-68788607  68788606 68571874(传真)

  电子邮箱:wyc@cast.org.cn

 

  附件:1. 中国科协服务兼职副主席联络员工作职责.doc

     2. 中国科协服务兼职副主席联络员信息一览表.doc

 

中国科协办公厅

2016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