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新闻动态>综合消息>

中国科协科普部关于组织民族地区双语科普内容编译申报评审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12-06 08:58 | 来源:未知 | 作者:学会编辑

各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科普部(科普工作委员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协科普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协科普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援疆援藏会议精神和脱贫攻坚重大决策部署,按照《中国科协科普发展规划(2016-2020)》、《科技助力精准扶贫实施方案》、《中国科协2016年科普工作要点》等有关要求,进一步拓宽科普传播渠道,提升少数民族地区科普效果,推动少数民族地区公民科学素质提高。中国科协科普部决定在现有科普内容中,选择适合在藏族、维吾尔族及朝鲜族等少数民族地区传播的图文、视频进行编译,并通过申报评审方式遴选确定承担承接单位,请符合条件的单位积极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条件

  (一)申报对象

  符合政府购买服务相关规定的科技类社会组织、公益二类或转为企业的事业单位、企业和机构等社会力量。

  (二)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须具备以下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相应语种的翻译资质。

  3.熟悉科普工作,与科普机构有广泛联系,在少数民族地区有传播渠道。

  4.具有项目实施能力和基础,配备专门团队,能提供实施项目所必备的保障条件。

  5.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信用良好,无违法记录。

  二、项目设置

  (一)科普微视频藏文编译项目(项目编号:kpnrby-2016-001)

  项目内容:针对满足藏族群众科普需求、适合藏族地区播放的科普微视频进行藏语翻译、校对,编辑制作成便于传播的移动端产品并建立专门微信公众号对所编译内容进行传播,翻译制作微视频不少于800部。

  经费额度:44万元

  项目周期:2017年5月底之前完成

  (二)青少年科普内容藏文编译项目(项目编号:kpnrby-2016-002)

  项目内容:针对藏族青少年科普需求,对适合藏族地区传播的科普视频、文章、图片进行藏语翻译、校对,编辑制作成便于传播的移动端产品并建立专门微信公众号对所编译内容进行传播。翻译制作不少于260部科普微视频,不少于17万字的科普图文。

  经费额度:28万元

  项目周期:2017年5月底前完成

  (三)社区科普内容藏文编译项目(项目编号:kpnrby-2016-003)

  项目内容:针对藏族群众的科普需求,对适合社区传播的科普视频、文章、图片进行藏语翻译、校对,编辑制作成便于传播的移动端产品,并建立专门微信公众号对所编译内容进行传播。翻译制作不少于260部科普微视频,不少于17万字的科普文章、图片等。

  经费额度:28万元

  项目周期:2017年5月底前完成

  (四)健康科普内容藏文编译项目(项目编号:kpnrby-2016-004)

  项目内容:针对藏族群众健康科普需求,对适合藏族地区传播的科普视频、文章、图片进行藏语翻译、校对,编辑制作成便于传播的移动端产品,并建立专门微信公众号对所编译内容进行传播。翻译制作不少于260部科普微视频,不少于17万字的科普文章、图片等。

  经费额度:28万元

  项目周期:2017年5月底前完成

  (五)维吾尔文科普内容编译项目(项目编号:kpnrby-2016-005)

  项目内容:针对满足维吾尔族群众科普需求、适合维吾尔族地区传播的科普视频、文章、图片进行维吾尔语翻译、校对,编辑制作成适合传播的移动端产品,并建立专门微信公众号对所编译内容进行传播。翻译制作不少于500部科普微视频,不少于18万字的科普文章、图片等。

  经费额度:41万元

  项目周期:2017年5月底前完成

  (六)朝鲜文科普内容编译项目(项目编号:kpnrby-2016-006)

  项目内容:针对满足朝鲜族群众科普需求、适合朝鲜族地区传播的科普视频、文章、图片进行朝鲜语翻译、校对,编辑制作成适合传播的移动端产品,并建立专门微信公众号对所编译内容进行传播。翻译制作不少于300部科普微视频,不少于17万字的科普文章、图片等。

  经费额度:30万元

  项目周期:2017年5月底前完成

  三、申报办法

  (一)申报单位可根据自身条件选择合适的项目进行申报。同一项目不得以不同名称重复申请,已获得中国科协其它项目经费支持的项目不得申请。同一单位申报项目原则上不超过2个,一经受理不再调整。

  (二)申报材料为中国科协科普项目申报书(以下简称《项目申报书》)(附件),请登陆中国科协网站(www.cast.org.cn)“通知通告”下载填写,申报材料应客观真实,要素齐全,目标合理,结构清晰,形式规范,不得弄虚作假。必须在法定代表人签署审核意见、加盖单位公章等手续齐全后报送中国科协科普部,纸质文本一式3份。

  (三)申报受理时间截至2016年12月9日,逾期不予受理。中国科协科普部将组织专家开展项目评审,结果将通过中国科协网站公布。

  四、项目要求

  (一)项目实施

  项目单位应严格按照《项目申报书》明确的事项实施项目,必须在2017年5月底前完成。项目应由项目单位本级执行,严禁转包、分包。如需有关单位参与协作,请在《项目申报书》中写明由第一申报单位牵头项目实施和管理,并明确承办单位和协作单位双方在任务分工、经费使用等方面的责、权、利。

  项目单位可结合自身情况配套资金,申请中央财政资金与配套资金须分别编报,并详列测算依据。对获得的项目资金须专款专用,不得擅自变更资金用途,不得擅自挤占、截留和挪用。

  项目单位应按照有关要求利用承接单位自有移动端传播平台和科普中国现有的线上、线下传播渠道,在少数民族地区深入传播。项目完成时,承接单位要将项目成果(含编译完成的视频、文章、图片等产品、所生产的移动端产品及建立的微信公众号等)移交至中国科协科普部指定的单位或部门。

  (二)项目变更

  项目事项确需变更的,项目单位应当向中国科协科普部提出正式申请,说明变更事项和理由,经同意后方可予以变更。

  (三)项目监督与验收

  项目单位应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项目执行情况的监督管理、绩效评价和总结验收工作,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及时报送中期自评估报告、项目总结和经费决算等资料。

  联系方式

  中国科协科普部

  联系人:周际 李强

  联系电话:010-68578249,010-68571652
 

  附件:中国科协科普项目申报书

中国科协科普部

2016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