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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协办公厅关于召开创新驱动助力工程总结交流会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3-31 10:17 | 来源:未知 | 作者:学会编辑

 

各有关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副省级城市科协,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协: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科技三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总结中国科协创新驱动助力工程工作新做法,交流新经验,推广新模式,取得新实效,深入谋划创新驱动助力工程的未来发展方向,打造“创新驱动助力工程”2.0版,中国科协定于4月在浙江省宁波市召开创新驱动助力工程总结交流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17年4月13-14日,4月12日报到
  二、会议地点
  浙江省宁波市泛太平洋大酒店(宁波市江东区民安东路99号)
  三、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中国科协

  承办单位:宁波市人民政府、浙江省科协、中国科协学会服务中心
  执行单位:宁波市科协
  四、参加人员范围
  (一)正式代表
  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副省级城市科协,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协分管主席1名;
  2.各创新驱动示范市(区)科协主席1名;
  3.各有关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理事长、副理事长或秘书长1名。
  (二)列席代表
  各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可安排1名与创新驱动助力工作相关同志作为列席代表参加,范围如下:
  1.省、自治区、直辖市、副省级城市科协,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协学会部长或有关负责同志;
  2.创新驱动示范市(区)科协学会部长或有关负责同志;
  3.有关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秘书处领导或有关工作人员;
  4.浙江省有关地市科协、省级学会,宁波市相关区县科协、学会等有关负责同志。
  五、有关要求和安排
  1.请各单位于4月1日前,将填写完整的《参会回执》(附件1)电子版及免冠证件照片(以姓名命名文件,JPG格式)发送至宁波市科协电子邮箱。
  2.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相关要求,本次会议鼓励自行前往会议地点(详细路线见附件2),原则上不安排接送站,请予理解和支持。如确有接送站等特殊需要,请电话联系宁波市科协。
  3.正式代表参加会议期间的差旅费、市内交通费自理,用餐及住宿由会议主办方负责安排。
  4.列席代表参加会议期间的差旅费、市内交通费、住宿费自理,用餐由会议主办方负责安排。
  六、联系方式
  宁波市科协 洪 阳
  联系电话:0574-89182945,18857496170
  电子信箱:nbast0574@163.com

  中国科协学会服务中心 刘思园
  联系电话:010-62129392

  附件:1.参会回执.docx

     2.会场位置及交通路线参考.docx

中国科协办公厅
2017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