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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停止使用中国建筑学会二级组织公章的通告

阅读: 发布日期:2017-12-22 13:01 | 来源:未知 | 作者:学会编辑
        为加强对二级组织的管理,根据民政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取消全国性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登记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和《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全国学会组织通则》以及《中国建筑学会二级组织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自2018年1月1日起,停止使用所有中国建筑学会所属二级组织的公章(含电子章),各二级组织对外发布经审查确需要加盖公章的文件,一律由中国建筑学会盖章。
 

特此通告。
 
中国建筑学会
 
2017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