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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建筑设计奖评选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7-02 10:21 | 来源:未知 | 作者:学会编辑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土木)建筑学会,中国建筑学会团体会员:

建筑设计奖是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设立的中国建筑学会奖项,表彰建筑行业优秀工程设计成果和杰出专业人才。旨在深入贯彻国家城乡建设发展战略,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服务建筑行业高质量发展,持续提升建筑设计品质与工程技术水平。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奖项设置和授奖数量

建筑设计奖包括建筑创作综合类、专项类、专业类、技术类、人物类五个类别。本届表彰总数不超1230个各类别下各方向表彰数量,根据当届通过形式审查的有效参评数量动态分配。

1. 建筑创作综合类

表彰整体建筑品质优秀、综合价值突出的建筑创作项目,鼓励全专业技术整合与建筑艺术创新表达,倡导建筑创作贯穿设计、建造与运维全流程金、银奖两个等级。

2. 专项类

表彰建筑领域各专项类型中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优秀设计项目,聚焦场景特色与品质提升。涵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创新、公共建筑、住宅建筑、工业建筑、乡村建筑、城市设计、园林景观、室内设计八个专项方向,设一、二、三等奖三个等级。

3. 专业类

表彰建筑细分专业中技术创新突出、落地成效显著的优秀设计成果,彰显专业技术支撑价值。涵盖结构、给水排水、暖通空调、电气工程共四个专业方向,设一、二、三等奖三个等级。

4. 技术类

表彰在建筑实践中实现技术创新、成果转化、推广应用,助力建筑行业技术转型升级与先进技术产业化推广的优秀设计项目。涵绿色生态技术、智能技术、装配式技术、幕墙技术四个技术方向,设一、二、三等奖三个等级。

5. 人物类

表彰杰出的建筑教育工作者,以及建筑设计领域业绩突出、贡献卓著的优秀青年建筑师和青年工程师。涵盖建筑教育、青年建筑师、青年工程师三个表彰方向,不设等级。建筑教育授奖总数不超过3名,青年建筑师、青年工程师基础名额10名,配额按有效参评数量动态分配名额。

参评条件

(一)项目类

参评项目须由中国建筑师主持设计,或中外建筑师合作设计,项目类型涵盖新建、改建、扩建、保护与更新等,不含临时性建筑。

1. 建筑创作综合类项目

须已获得本奖项专项类二等奖及以上奖项,并额外获得至少一个相关专项类奖项,或至少一个专业类、技术类奖项。同时需保证项目名称、工程主体、建设范围一致。本类别填报工作将在专项类、专业类、技术类初评工作结束后另行通知。

2. 专项类、专业类、技术类项目

须达到以下条件:

(1)遵循国家"适用、经济、绿色、美观"建筑方针,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标准、规范及政策要求,契合绿色低碳、智慧建造、城乡高质量发展的行业导向;项目设计品质优良、具备自主创新成果,在同类型工程中具有典型示范、推广价值。

(2)项目建设程序合法合规,立项、审批、施工图审查、竣工验收、备案等手续完整齐全,且须已通过竣工验收合格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至2026年1月1日前,正式投入使用一年以上,工程整体性能与运行状况良好,无质量缺陷、安全隐患。

(3)完成单位具备对应类别工程设计资质,近三年内无重大工程质量事故、安全生产事故记录,无失信惩戒、行业违规违纪及其他处罚记录。

(4)境外合作设计项目须具备合法合规的合作协议、设计权属证明,设计流程规范、权责清晰,符合项目所在地工程建设管理相关规定。

(二)人物类

面向深耕建筑教育、工程设计与技术研发等相关领域,为行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建筑教育工作者、建筑师和工程师。须满足以下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崇尚科学、学风正派,爱岗敬业、甘于奉献。

(3)参评建筑教育方向,截至2026年1月1日,累计从事建筑教学和研究工作20年及以上,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长期深耕建筑学科建设、人才培养与学术研究领域,教研成果丰硕,对我国建筑教育事业发展有突出贡献,在全国建筑教育领域具有较高学术威信与行业认可度。

(4)参评青年建筑师、青年工程师方向,截至2026年1月1日,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81年1月1日(含)后出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长期扎根工程设计一线,作为项目主持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多项重大、重点建筑工程,在设计理论创新、关键技术研发、工程实践应用中取得标志性成果,创新能力突出、行业业绩显著,获得行业广泛认可。

推荐渠道及名额分配

1. 省、自治区、直辖市(土木)建筑学会

可推荐本地区内的项目及个人参评。每单位推荐名额总数原则上不超10个

2. 中国建筑学会团体会员

可自主推荐本单位完成的项目,以及与本单位具有劳动关系的个人参评。推荐名额不限

所有参评对象仅限通过单一渠道推荐,不得跨渠道重复推荐。

评选程序

根据《2023-2025年度建筑设计奖评选实施方案》,评选工作程序如下。

1. 填报

参评主体登录"建筑设计奖管理系统"(http:/adams.chinaasc.org.cn,以下简称奖项系统,2026年7月15日9:00正式开放),在线填报材料(具体内容以系统为准),凭"推荐码"提交至推荐单位,具体时间以各推荐单位时间要求为准。"推荐码"是系统建立推荐关系的唯一凭证,由推荐单位发放给申报主体。具体操作流程、填写规范详见奖项系统通知公告栏,参评主体须严格遵照执行。所有参评材料严禁涉及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和敏感信息。

完成单位和完成人如需申领电子版证书,填写完成单位、完成人信息时,须使用学会会员号完成信息关系绑定。

2. 推荐

各推荐单位对照分配名额和评选要求组织遴选,登录奖项系统查看本单位"推荐码"及推荐材料填报情况,审核确定推荐名单并完成排序。

省、自治区、直辖市(土木)建筑学会请联系学会学术部申领系统账号,学会团体会员凭会员号登录奖项系统,"推荐码"均在系统内查看。

(三)形式审查

各初评组核查推荐对象申报对象资质、材料完整性、内容规范性、格式合规性等内容。审查合格的材料纳入初评范围;材料存在缺漏、不合规情形的,一次性告知参评主体须补正的内容和期限。逾期未补正或补正后仍不符合要求的,取消本届参评资格,不进入后续评审环节。

(四)评审

各初评组组织权威专家,对通过形式审查的项目、个人开展专业评审,形成评审结果,经审定后确定为拟获奖名单。

(五)公示

拟获奖名单在中国建筑学会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须以书面形式提交,并附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和佐证材料。公示期满后,不再受理任何异议申请。

(六)表彰

由中国建筑学会发布表彰决定,颁发证书学会会员可登录奖项系统自行下载电子版证书。

评选要求

(一)坚守政治引领,坚持优中选优。

全面贯彻新时代建筑发展方针与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坚守正确行业价值导向,严守评审纪律、规范评选流程。紧扣建筑行业高质量发展核心需求,综合考量项目设计质量、技术创新、文化传承、绿色低碳、落地实效等核心维度,严格择优筛选,打造行业标杆成果,保障获奖对象的先进性、典型性与示范性。

(二)恪守评选标准,严把评选质量。

严格落实"谁推荐、谁负责"原则,各推荐单位规范履行遴选、审核、推荐全流程职责,严格核查参评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完整性,切实压实推荐主体责任,从源头保障评选质量。

(三)严肃工作纪律,强化监督管理。

各推荐单位需保障评选工作公平公正公开,杜绝暗箱操作、人情推荐等违规行为。对未按评选条件、规定程序开展推荐工作的单位,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对应参评对象评选资格,并核减、取消该推荐单位本年度推荐名额。

(四)强化示范引领,弘扬行业风尚。

充分发挥奖项表彰的导向引领作用,广泛宣传优秀设计成果、杰出行业人才典型,传承科学家精神、工匠精神与建筑师专业风范,引领建筑行业提质增效、创新发展。

进度安排

(一)推荐及材料报送

1. 系统开放时段

2026年7月15日 — 8月31日,同步开放填报和推荐功能。

2. 线上推荐报送

2026年8月31日前各推荐单位将盖章后的《2023-2025年度建筑设计奖推荐汇总表》扫描件,上传至奖项系统。

3. 纸质材料邮寄

推荐单位将推荐项目及个人的《建筑设计奖推荐书》纸质版材料(一式2份)报送至对应初评组。纸质材料须与系统内填报信息完全一致,以奖项系统生成版本为准。仅接受邮寄方式报送,请按照邮寄地址填写,8月31日前寄出。

各类别评审材料要求详见奖项系统内公告。

(二)形式审查

2026年9月30日前各初评组完成组内推荐材料的形式审查及不合格的材料的限时补正工作。

联系方式

(一)中国建筑学会学术部(政策解答)

联系电话:010-8808224188082242

(二)中国建筑学会会员部(会员答疑)

联系电话:010-88082231

(三)填报指导、材料接收(系统填报辅导、材料接收)

1. 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创新专项

 010-88082241

 北京市西城区展览馆路1号中国建筑建筑学会(收件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创新专项组

2. 公共建筑专项

 010-8804506318601286808

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62号(收件人:公共建筑专项组)

3. 住宅建筑专项

 010-88082241

北京市西城区展览馆路1号中国建筑建筑学会(收件人:住宅建筑专项组

4. 工业建筑专项

13683336088

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5号(收件人:工业建筑专项组)

5. 乡村建筑专项

15901208323

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19号(收件人:乡村建筑专项组)

6. 城市设计专项

15001302086

北京市西城区展览馆路1号(收件人:城市设计专项组)

7. 园林景观专项

15201448910

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19号1号楼5层1502(收件人:园林景观专项组)

8. 室内设计专项

010-68203787

北京海淀区西三环北路5号12层(收件人:室内设计专项组)

9. 结构专业

18611197183

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30号C座11层(收件人:结构专业组)

10. 给水排水专业

010-8832888513501089891

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19号1号楼1117室(收件人:给水排水专业组)

11. 暖通空调专业

010-64517051

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30号(收件人:暖通空调专业组)

12. 电气工程专业

021-63217420-8210913524520875

上海市黄浦区汉口路151号207室(收件人:电气工程专业组)

13. 绿色生态技术

18618489783

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19号(收件人:绿色生态技术组)

14. 智能技术

010-88082241

北京市西城区展览馆路1号中国建筑建筑学会(收件人:智能技术组

15. 装配式技术

010-88082241

北京市西城区展览馆路1号中国建筑建筑学会(收件人:装配式技术组

16. 幕墙技术

010-5736883718518525741

北京市西城区玉桃园三区13号楼3层(收件人:幕墙技术组)

17. 建筑教育、青年建筑师、青年工程师

010-88082241

北京市西城区展览馆路1号中国建筑建筑学会(收件人:人物组)

(四)系统技术支持

   17600723931 18522044981

附件

📄 1. 2023-2025年度建筑设计奖推荐汇总表(推荐单位用)

📄 2. 2023-2025年度建筑设计奖推荐书(参评主体用-项目类)

📄 3. 2023-2025年度建筑设计奖推荐书(参评主体用-人物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