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新闻动态>通知公告>

第七期苏州古城复兴建筑设计工作营征集公告

发布日期:2026-10-23 08:55 | 来源:未知 | 作者:学会编辑
为了进一步提升苏州市古城保护工作水平,促进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示范区建设,更好地保护古城历史格局、传统风貌和优秀传统文化,在成功举办六期苏州古城复兴建筑设计工作营的基础上,苏州市人民政府与中国建筑学会决定,共同举办第七期苏州古城复兴建筑设计工作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主办单位

 
苏州市人民政府、中国建筑学会



二承办单位

 
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三征集课题及要求


工作营征集内容为苏州古城、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地段、城市更新片区范围内待更新地块的建筑保护与更新研究性设计。本期工作营共分为6个项目命题,具体征集要求详见课题任务书及其附件。
(1)财神弄7号改造项目;
(2)曹胡徐巷87号改造项目;
(3)苏州平江中心幼儿园(西区)改造项目;
(4)东中市临街建筑改造项目;
(5)富郎中巷31号改造项目;
(6)山塘四期野芳浜地块项目。

 
四征集对象及报名须知


工作营征集对象为具有相关设计经验的设计单位,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取得合法执业资格,允许国内外设计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
应征设计单位应组建设计团队,每个设计团队自行选择1个项目开展设计。设计单位可组建多个设计团队,跨项目应征设计课题,但团队主创设计师不得重复。
工作营采用网上报名,报名设计单位须在2026年11月9日17:00前将报名表、反映团队主要业绩和主创人员情况的A0图板一张(JPG格式,建议竖版)等,发送至受理邮箱:lengliang@chinaasc.org.cn。活动主办方将对报名团队进行资格审查,公布正式入围团队名单,通知各入围团队,举办开营仪式及现场踏勘。
报名申请表及课题(1)-(6)设计任务书等资料在附件下载。


五设计(补偿)费


第一名设计费18万元人民币,第二名设计费各14万元人民币,第三名设计费8万元人民币。


六其它条款

 
1.应征设计单位必须保证作品的原创性,不得抄袭、剽窃他人作品,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或其他权利。一
旦查实非原创作品,主办方有权取消参与和获奖资格,收回奖项和奖金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有关法律责任或纠纷全部由应征单位承担。
2.参赛作品的著作权归应征单位所有,主办方有权对作品无偿行使展示、传播和出版等权利。主办方有权对入围作品进行加工修改。
3.工作营落地项目,同等条件下优先授予“苏州市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
4.入围设计作品主创设计师,作为推荐申报“江苏省设计大师”,以及苏州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相关人才选拔培养的参考。
5.工作营欢迎新型建材及相关企业为苏州古城复兴工作营提供新产品和新技术的公益支持。
6.本次工作营及相关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主办单位。


七联系方式


中国建筑学会
联系人:冷亮
电 话:13241920933
邮 箱:lengliang@chinaasc.org.cn
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人:李捷
电 话:15850155580


附件下载:(报名申请表、设计任务书等下载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ZtgvFbt6RQoUSTuF5EBcXw?pwd=t3sq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