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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筑学会组织工作委员会召开工作会议

阅读: 发布日期:2006-12-15 18:29 | 来源:中国建筑学会 | 作者:中国建筑学会秘书处

    中国建筑学会组织工作委员会会议于2006年12月7日在学会会议室举行。组织工作委员会主任周畅同志,成员邵韦平、甄景泰、肖辉乾、郭瑞茹、邺祖润、唐仪清、王平原出席了会议,董学奎、黄宝清同志因事请假,学会秘书处综合部金燕、陈葆华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由周畅同志主持。会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会议通报了学会2006年组织建设情况
    1、应我会申请,2006年4月26日民政部批复我会建筑结构专业委员会、建筑材料专业委员会、建筑电气专业委员会、暖通空调专业委员会和地基基础专业委员会等五个分支机构统一更名为分会。
    2、民政部2006年4月18日批准我会成立中国建筑学会小城镇建筑分会。目前该分会正在积极组建中。
    3、我会第十一届二次常务理事会议决定成立中国建筑学会建筑给水排水研究分会,重点研究房屋给排水科技与学术问题。2005年12月9日,我会向建设部人事教育司提交了“关于拟成立中国建筑学会建筑给水排水研究分会”的申请报告。建设部人事教育司就我会的申请同有关单位积极进行了协调、沟通。之后,我会先后向中国城镇供水排水协会征求了“关于成立中国建筑学会给水排水研究分会的意见”。中国城镇供水排水协会复函表示,尊重中国建筑学会成立建筑给水排水研究分会的意愿。我们再次向建设部人事教育司提交了“关于拟成立中国建筑学会建筑给水排水研究分会”的补充报告,力争促进这一工作近期能有新进展。
    4、民政部2006年7月起批准我会建筑统筹管理分会更名为“中国建筑学会工程管理研究分会”。目前正在办理该分会更名后的相关组织手续。
    5、2006年,我会按照章程规定先后审批了我会建筑经济分会、建筑材料分会、建筑结构分会、暖通空调分会和室内设计分会等分支机构理事会换届报告。上述分会均已召开了会员代表大会,完成了理事会换届工作、选举产生了上述分会理事会和分会领导班子。
    6、部分分会正在进行酝酿其理事会换届工作。
    二、会议通报了学会2006年会员发展情况
    1、个人会员:学会现有注册会员7946人。
    2、2006年发展个人会员638人(包括资深会员151人),在2005年通过的第二批具备资深会员条件的14人中,因未交会费和进行注册,故其资格未被确认。
    3、现有学会团体会员单位为236个,其中2006年新增团体会员8个。
    三、传达中国科协全国学会组织建设工作座谈会精神
    唐仪清同志传达了11月23日中国科协召开的全国学会组织建设工作座谈会精神。
    中国科协书记处书记冯长根、国家民间组织管理局处长刘忠祥出席了会议并讲话。会上中国计算机学会杜秘书长和中国力学会张副秘书长先后介绍了“学会改革和组织建设经验和做法”及“办事机构职业化建设的经验和做法”。各学会秘书长等负责人出席会议并分组讨论了《中国科协全国学会组织建设通则》稿,提出了修改意见和建议。
    1、冯长根同志在讲话中强调:
    ⑴ 提高对学会组织建设重要性的认识;
    ⑵ 目前学会组织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⑶ 学会应具备五项能力:
    1) 学会市场开发能力;
    2) 学术交流组织能力;
    3) 学术出版能力(学术专著、学术期刊、研讨会论文集、专题学术报告等);
    4) 民主办会能力;
        •学会只有发展会员,才有发展的基础;
        •积极吸收青年科技人员入会,发挥其作用;
        •国际组织已把吸收会员深入到我国科技人员中,拼命从中
        •国科技人员中吸收会员,这是能力的竞争。
    5)社会政府协调公关能力。
    ⑷ 学会应抓好组织建设的几件事:
    1)加强学会办事机构工作,配备适量工作人员;
    2)设立会员发展机构,明确专人负责;
    3)大力发展青年会员,给35岁以下科技人员更多的机会;
    4)大力发展企业(民营企业、外资企业)会员,增加学会科技人员覆盖面;
    5)推进收取会费工作;
    6)继续推进中国科协会员登记证号制度,各学会召开学术会议及期刊文章发表时,应注上学会会员登记证号;
    7)建立会员活动日,(可借用高等院校、研究院所举办会员座谈会,听取意见);
    8)完善学会会员管理工作经验交流。
    2、国家民间组织管理局刘忠祥处长介绍了“社团管理条例”相关修改情况国家主管部门将届时将出台相应的实施细则。
    四、讨论相关工作委员会成员调整名单
会议审议了教育与实践工作委员会组织人员调整名单,并肯定了各工作委员会的工作。会议建议学会八个工作委员会中因人员变动较大,相关工作委员会的组成人员拟作适当调整,以利开展工作。
    五、会议审议了2007年度中国建筑学会资深会员申报工作
    1、学会本年度共收到资深会员申报材料96份,对照我会“资深会员评定办法”,其中12份材料不符合基本评定条件,84份材料合格,合格的84位申报者将提交常务理事会审定通过。
    2、针对中国建筑学会资深会员申报材料中反映出的问题,会议强调:
    (1)、按照学会章程和资深会员评定办法要求,应强调资深会员申请人必须是中国建筑学会会员。凡地方学会会员申报中国建筑学会资深会员者,若本人尚未登记注册为中国建筑学会会员,则首先要求申请人加入本会,成为中国建筑学会会员后才能进行申报;
    (2)、建议每年适当组织学会资深会员开展学术交流活动,为便于操作亦可分片组织学术交流活动;
    (3)、学会应统计出学会会员和资深会员中女会员的人数、专业和地域分布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