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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会员工作会议暨设计保险培训班在海口市举行

阅读: 发布日期:2003-10-05 00:00 | 来源:中国建筑学会 | 作者:中国建筑学会秘书处
    为促进我国建筑工程行业的发展,转移勘察设计单位和执业人员在设计工作中的经济风险,逐步实现我国建筑工程企业与国外这一领域在管理制度上的接轨,提高工程单位在建筑工程设计市场中的竞争力,更好地为行业和会员服务,我会于2002年11月25日在海口市召开第四次团体会员工作会议暨建筑工程设计责任保险培训班。参加会议的有我会的团体会员单位代表和部分勘察设计单位的专家近百人,中国建筑学会副理事长、深圳大学许安之教授,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与行业发展司修璐处长等出席会议并在会上作了报告。
    许安之副理事长在会上作了“继续深化学会改革,努力开创团体会员工作新局面”的第四次团体会员工作会议报告。报告从五个方面介绍了两年来学会总体概况,学术交流活动,学会的会员管理和组织,会费的收支以及如何加强为会员服务的措施等。建设部质量司修璐处长就当前国务院和建设部就建筑工程保险的有关指示精神做了说明,他还详细介绍了工程保险的历史沿革,建立工程保险的意义,建筑工程责任保险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以及当前设计责任保险在试点中遇到的问题和今后的对策。围绕“全球化与中国建筑师以及21届世界建筑师大会和欧洲建筑考察”,许安之教授作了专场学术报告。许教授结合入世后中国建筑师的地位和处境,分析了中国建筑师如何走出国门,走向世界。他还结合自己的欧洲之行特别是部分欧洲建筑考察,介绍其设计特点和设计理念,并通过大量的图片,展示了欧洲城市的生态环境和城市风貌。
    深圳市勘察设计协会理事长何家琨教授在会上自1999年开展建筑工程设计责任保险工作以来的情况,以及试点工作的经验体会,他们深感此项工作教训多,问题多,应增强风险管理、索赔、服务和管理等方面意识,进一步推动推动保险工作的开展。北京金洋律师事务所主任郭家汉律师,系统地讲解了企业设计责任保险和相关问题;报告了我国工程设计责任保险的开展动态和存在问题;介绍了建筑工程设计责任保险的有关条款及相关说明,目前国家现行的政策和法律,国外工程设计保险业的做法及概况等。
    与会代表对本次会议的召开给予了高度评价,认为会议内容丰富、实用,希望学会今后能够组织类似活动。会后,会代表饶有兴趣地参观了海南省的城镇建设和生态环境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