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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土木建筑学会第十次会员代表大会暨学会成立五十周年庆典隆重召开并圆满结束

阅读: 发布日期:2004-05-02 00:00 | 来源:中国建筑学会 | 作者:中国建筑学会秘书处

    正当全国人民高举邓小平理论旗帜,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之际,吉林省土木建筑学会第十次会员代表大会暨学会成立五十周年庆典,于2003年11月7日在长春市吉林省宾馆会议中心隆重举行。
    吉林省建设厅党组十分重视这次大会的召开,曾三次开会专门研究学会第十届理事会和大会的各项工作,并责成有关处室给予学会有力的支持。同时,这次大会得到了有关领导部门的关怀和重视:中国土木工程学会理事长、原建设部副部长谭庆琏和中国建筑学会理事长、原建设部副部长宋春华为大会题词祝贺;吉林省人大副主任、吉林省科协主席刘淑莹和原吉林省人大副主任、吉林省土木建筑学会名誉理事长刘树林为大会题词并到会讲话;吉林省民政厅副厅长张晶和吉林省建设厅厅长柳青出席会议并讲话;吉林省科协副主席于志民、吉林省建设厅副厅长石国翔、吉林省民间组织管理局局长兰亚明、吉林省土木建筑学会第九届理事长胡丰家、常务副理事长朱家驯和秘书长徐年庆出席会议并在主席台就座;来自省内230名代表出席了会议。肖金盈副秘书长宣读了中国建筑学会、中国土木工程学会以及各省市兄弟学会的贺信、贺电,并代表学会理事会表示感谢。
    大会由副秘书长赵世才主持,迟士林副秘书长宣读了学会先进单位、先进工作者表彰名单和授予王辅臣等251名同志为“学会荣誉工作者”称号的决定。大会认真听取了常务副理事长朱家驯做的《发挥科学技术推动作用、努力开创我省土木建筑学会工作新局面》学会第九届理事会工作报告:副秘书长迟世林代表理事会做了《关于修改吉林省土木建筑学会章程的报告》以及《关于第十届理事会候选人产生的报告》。大会以举手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上述报告,并形成了《关于第九届理事会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修改学会章程报告的决议》和《吉林省土木建筑学会会费管理办法》。吉林省土木建筑学会秘书长徐年庆分别宣读了第十届理事和常务理事候选人名单,吉林省建设厅人事处处长左淑霞宣读了学会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副秘书长建议名单。经过酝酿,选举产生了吉林省土木建筑学会第十届理事、常务理事:并由第十届一次常务理事会选举产生了学会理事长、副理事长和秘书长。
    新一届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与会议代表见面;新当选的理事长朱廷士代表学会第十届理事会讲话,并带领与会代表参观了吉林省建设厅、吉林省土木建筑学会联合举办的“吉林省建筑成就图片展览和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展销会”,由省内各地建筑系统提供了106块展板。四平、辽源、松原及驻长春各大专院校、建筑设计施工等有关单位8,000多人次参观了展览。展览涉及专业之广、制作水平之高、参观人数之多都是空前的,受到广泛赞扬和好评。
    本次大会开得隆重、热烈、成功。与会代表充分行使了自己的民主权力,表达了广大会员的共同心愿。这次大会是一个鼓舞斗志、增强团结、同心同德、继往开来的大会。我们相信新一届理事会必将更好地带领广大会员,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与时俱进,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学术活动,不断发挥学会的作用,壮大学会的实力,为振兴吉林老工业基地,努力献计献策,做出自己的贡献。

    吉林省土木建筑学会第十届理事会、理事长、副理事、秘书长名单

    (2003年1 1月7日第十届一次理事会通过)

    理   事   长:朱廷士  吉林省人大环资委主任、原省建设厅厅长
    常务副理事长:朱家驯  原吉林省建设厅总工、高工
    副理 事  长:尹  军   吉林建工学院院长、教授、博士导、省人大常委
                 苗若愚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市长助理、博士
                 刘中民   长春市政府原副秘书长、高工
                 焦洪军   吉林省建筑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研究员
                 褚民华   吉林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院长、高工
                 周  毅   吉林省建筑科研院院长、研究员
                 徐宝政   吉林省建设国有控股公司董事长、高工
                 李清华   吉林亚泰集团副总经理、高工
    秘   书  长:徐年庆   吉林省建设厅总经济师、高工

    吉林省土木建筑学会第十届理事会、副秘书长名单

    (2003年11月7目第十届一次理事会通过)

    聘任赵世才同志为第十届理事会常务副秘书长,迟世林、肖金盈、赵俊图同志为第十届理事会副秘书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