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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筑学会第五次团体会员工作会议暨学术研讨会八月底将在新疆乌鲁木齐市召开

阅读: 发布日期:2004-05-28 00:28 | 来源:中国建筑学会 | 作者:中国建筑学会秘书处
    为了促进建筑学科发展、交流学术经验,沟通全国建筑科技发展概况,增进会员单位之间的相互了解、合作和友情,中国建筑学会第五次团体会员工作会议拟定于2004年8月下旬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召开。
    会议的内容主要有:汇报、沟通团体会员管理工作方面的情况与问题,互通信息以及进行学术研讨与交流,学术研讨的题目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入世后我国勘察设计咨询业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2、加入WTO后我国建筑界融入国际市场的对策;
    3、加入WTO后,我国建设事业的现状和与国际市场接轨的差距。
    研讨会将邀请有关专家与会议代表进行学术研讨。
    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的时间及地点
    1、会议时间:2004年8月下旬,会期四天;
    2、会议地点:乌鲁木齐市。
    二、参加会议的人员
    团体会员单位的领导或联系人1-2人。
    三、会议费用
    会议代表食、宿费用自理,每人收取会议、资料费500元。
    四、注意事项
    1、凡参加团体会员工作会议的代表必须填写代表回执,并将回执于7月中旬前传真中国建筑学会综合部;
    2、回执收到后将视为参加会议,8月初将依据会议回执通知与会者,没有回执的不再寄发报到通知。
    五、会议联系人
    中国建筑学会综合部:金燕
    电话:010—88082224 /88082225 /88082226
    传真:010—88082223 /88082243 /88082222
    电子信箱:jinyan@chinaasc.org   zhb@chinaasc.org   b42@cast.org.cn
    会议欢迎各会员单位积极派代表参加,并踊跃参与学术研讨。

中国建筑学会第五次团体会员工作会议暨学术研讨会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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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住房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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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间          双人间


 
    1、请填妥本回执并于6月30日前发回中国建筑学会综合部,地址:北京市三里河路9号;邮政编码:100835;传真:010—88082223 或010—88082243;
    2、为便于会议掌握人数及安排食宿,回执寄出后即视为将参加会议,如有人员变化务请及时通知我会。
    3、与会代表如有电子信箱请在回执中注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