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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筑学会第十届第三次常务理事会-会议纪要

阅读: 发布日期:2003-10-04 19:05 | 来源:中国建筑学会 | 作者:中国建筑学会秘书处

    中国建筑学会第十届第三次常务理事会议于2002年11月4日在西安市召开。出席会议的有:理事长宋春华、副理事长张祖刚、马国馨、张锦秋、许安之、沈世钊,常务理事:马挺贵、王铁宏、冯明才、朱文一、曲俊义、李先逵、陈禄如、张钦楠、周畅、项祖荃、袁振隆、景政治、董学奎,学会副秘书长唐仪清及学会秘书处综合部主任王平原等同志列席了会议。因故未能到会的常务理事,已由秘书处发函通报了会议情况并征求了意见。
    会议由宋春华理事长主持。
    会议首先听取了周畅秘书长所作的中国建筑学会阶段工作报告、组织工作报告、成立50周年纪念大会暨2003年学术年会方案报告和拟设立“中国建筑学会金奖”的报告;唐仪清副秘书长介绍了中国建筑学会代表团参加柏林国际建协第21次世界建筑师大会和第22次代表会议概况;许安之副理事长介绍了教育与职业实践工作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情况。
    与会常务理事对十届二次常务理事会以来我会完成的主要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就工作报告中的某些问题提出了补充内容。
    针对学会近期工作,常务理事们提出了以下意见:
    1、建筑工程设计保险业务是一项重要工作,我会应积极配合部里相关司局做好工作,承担相应任务。认真办好11月下旬的“建筑工程设计责任保险培训”。
    2、我国已实行注册建筑师制度,但很难同国际接轨。国外的学会负责抓学术活动和职业管理,而我们的学会偏重于抓学术活动,这是体制问题,建议向建设部与民政部汇报,统一研究学会的职能。应由学会负责注册建筑师的管理工作,同时配套制定相应制度和措施。
    3、为了保护工程设计者的权利、与国际接轨,同意教育与职业实践工作委员会,参照国际建协《关于建筑师职业实践中知识产权和版权的政策推荐导则》内容,草拟一份既与国际接轨又符合我国国情的文件,报常务理事会讨论。
    4、对照国际建协《关于建筑师职业主义的推荐国际标准的认同书》,城市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建筑设计、城市设计和项目管理等均为建筑师的工作实践范围,鉴于目前国内建筑师从业范围较窄,主要是从事建筑设计工作,建议向主管部门汇报,出台相应政策,逐步扩大建筑师从业范围,同时要改进建筑教育,使建筑教育跟上从业范围要求。
    5、参照国际建协《关于建筑师在东道主国家建筑实践的政策推荐导则》,由教育与职业实践工作委员会组织专家论证并广泛征求意见,编制一份我国的《导则》,送主管部门参考。
    6、利用我会继续教育培训资格,认真抓好建筑科技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广大会员和科技人员的业务素质。
    7、认真抓好学会经济实体的管理和经营工作。
    8、秘书处应研究尽快建立学会的网站,并加强网站的管理。
    9、《建筑知识》应该保持科普的性质,作为科普刊物应面向社会、面向基层建筑工作者,应具有科普性、社会性、趣味性。日本建筑士联合会出版的《建筑知识》,内容丰富,值得借鉴,该刊每期为一个专辑,理论、图照、说明很详细,是建筑师工程技术人员的参考资料。
    10、《建筑结构学报》是国内外公认的一级学术刊物,但国内许多作者包括博士生投稿,因该学报容量所限而无法刊登,建议《建筑结构学报》改为月刊,学报应注重学术性、权威性和综合性。
    11、主动向主管部门汇报,争取承接建筑学专业评估工作,以分担政府这方面的工作。学会要创造条件把建筑学专业评估、职业实践和继续教育三方面工作全面抓起来,这三项工作连贯起来,才能与国际接轨。
    12、会议原则同意学会成立50周年纪念大会和2003年学术年会方案,相关内容由学会秘书处进一步完善,抓紧时间组织力量实施。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事项:
    1、同意《中国建筑学会名誉会员评选规则》;
    2、同意授予国际建协主席(希腊著名建筑师)瓦西里·史戈塔斯先生(Vassilis Sgoutos)、国际建协前主席(英国皇家建筑师学会前主席、著名建筑师)罗德·哈克尼(Rod Hackney)为中国建筑学会名誉会员;
    3、同意增选樊康同志为中国建筑学会第十届理事会常务理事;
    4、同意“中国建筑学会建筑统筹管理分会”更名为“中国建筑学会工程管理分会”,可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更名的报批手续。
    会议认为以下几个问题待进一步做工作后再提交下次常务理事会议审议:
    1、关于“中国建筑学会村镇建设分会”更名的问题,因在名称上有不同意见,留作下次常务理事会再议;
    2、关于拟成立“中国建筑学会美术分会”的问题,待征求有关方面意见后再议;
    3、关于设立中国建筑学会金奖问题。学会应组织有关人员综合研究,提出学会的奖项体系报常务理事会审议。学会奖项一旦设立就应做下去,不得随意中断。如需中断应向常务理事会陈述原因。
    研究我会奖项体系时,可参照国外相关学会奖项。
    宋春华理事长代表中国建筑学会对西安市城市规划局对本次会议在西安召开所给予的大力支持表示衷心感谢。

                                                                      二○○二年十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