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房地局),各申报企业:
根据《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77号)和《关于完善房地产开发企业一级资质核定工作的通知》(建住房〔2009〕101号)文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房地产市场监管司组织专家对近期申报一级资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了评审。为保证评审质量,增加工作的透明度,现将评审意见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http://www.mohurd.gov.cn)”上进行公示,以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2012年12月24日至2013年1月7日。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不同意见需要反映的请于2013年1月7日前(以邮戳为准)以书面形式将反映的情况寄(送)到住房与城乡建设部房地产市场监管司。单位反映情况要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需留下真实的联系电话、地址、邮编。如被公示企业对专家评审意见有异议,需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提供陈述材料,经原初审单位同意后报送我部办公厅,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房地产市场监管司 010-58933057
办公厅受理办 010-58933774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9号
邮政编码:100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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