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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送中国科协主管新闻出版总署精品报刊建设工程期刊

阅读: 发布日期:2013-02-21 10:48 | 来源:未知 | 作者:admin
2013年02月18日

科协学函刊字〔2013〕28号

各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办公室(秘书处),各期刊出版单位:

  为贯彻新闻出版总署《关于实施精品报刊建设工程推荐“百强报刊”的通知》(新出厅字〔2012〕556号)精神,建立完善报刊评价体系和引导激励机制,中国科协拟开展主管在京期刊申报新闻出版总署精品报刊建设工程典型期刊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中国科协主管全国学会主办京外期刊由所在地省级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进行评估和推荐;中国科协主管全国学会主办在京出版的期刊由中国科协负责评估和推荐。

  新闻出版总署规定精品报刊建设工程典型期刊申报条件如下:

  (一)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和出版方向。

  (二)模范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三)在全国或本区域、本行业、本专业领域有较大影响,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有机统一。

  (四)行业专业类、学术类期刊着力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学术理论创新体系,具有重要思想价值、科学价值或文化、艺术和学术价值。

  (五)大众类期刊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着力提高公民科学道德素质,丰富人民精神文化生活,为人民群众所喜爱,内容积极向上。

  (六)创办并连续正常出版时间3年以上(2009年12月前创办)。

  (七)期刊出版地为北京。

  (八)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期刊不能申报:

  1.内容导向存在错误的;

  2.在近3年内违反出版管理规定,受到新闻出版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理或行政处罚的;

  3.近3年内在年度核验中有缓验记录的。

  二、申报材料

  (一)期刊主办单位推荐函,推荐函中须详细说明推荐理由;

  (二)百强科技期刊推荐表;

  (三)期刊出版质量综合评估数据表;

  (四)期刊出版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五)2012年最后一期样刊5本;

  (六)其他有利于申报的材料。

  三、其他事项

  (一)各期刊主办、出版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申报工作,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如实填报申报材料。“百强科技期刊推荐表”及“期刊出版质量综合评估数据表”请在“中国科协网-学会学术部-出版管理-出版动态-关于报送中国科协主管新闻出版总署精品报刊建设工程期刊的通知”中附件中下载。

  (二)各申报期刊须于2013年2月28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情报方法研究中心,同时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qkzz@cast.org.cn。

  联 系 人:徐 波

  地 址: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情报方法研究中心(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5号,100038)
  联系电话:010-58882539,58882027

  传 真:010-58882028

  联 系 人:顾洺玮

  联系电话:010-68571884

  附件一:百强科技期刊推荐表.doc

  附件二:期刊出版质量综合评估数据表.doc

  中国科协学会学术部

   2013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