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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将开展十大优秀公共建筑评选

阅读: 发布日期:2013-03-16 21:49 | 来源:未知 | 作者:admin
      我市将开展十大优秀公共建筑评选。凡2012年1月1日前竣工,通过验收且经过一年以上使用考验的公共建筑可参与评选。最终将结合社会公众和专家打分确定苏州市十大优秀公共建筑。申报材料工作从昨天开始至4月15日结束。

  评选范围是2000年以来,在全市范围内建成并已投入使用的各类公共建筑,主要以各类博物馆、图书馆、学校、文体设施、医院、社会福利等公建为主,同时兼顾商业、金融、办公等其它公建。

  申报项目应按规定经批准立项、基本建设手续齐全;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施工质量优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