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东国五条无新意#
新国五条细则广东首落地的疑问
作为首个地方版国五条细则,广东省细则还是被不少业内认为了无新意,只是回应中央落实细则出台的表态。业内批判的胶着点在于公众最为关注的二手房20%交易所得税上。在广东省政府的规定中,并未对个税征收给予具体操作方式,甚至更未直接出现“20%”这一数字,仅仅表示,严格执行国办发〔2013〕17号文关于出售自有住房个人所得税的征收规定。
当然,在新国五条公布之时就有声音指出20%个税征收的困难。贵阳市政府早前曾公开表态,新政关于二手房交易的规定中,个人所得税=房屋增值总额×20%,其中的房屋增值总额=售房价-原房价-合理费用,这个“合理费用”又包括了装修费用和各种手续费。
但装修费用的核算是难点,税务部门难以评估房屋的装修究竟花了多少钱。如果按此方法,税务部门核税时就要进家入户,对每一户交易的二手房进行装修评估。而住建部门也不具有评估装修费用的职能。
个税征收的难度不言而喻。目前看起来,即便抢闸当了先头兵,广东省在这方面也未能给出一个很好的建议操作方案,而如今如此模棱两可的表态,也让人更加深几重疑虑:到底20%个税的征收政策将如何实施?最终是否会无疾而终?
责任还是落在市级政府上。现时关于个税征收的任何实施条例、时间等显然难以猜测,不过,在市级政府出台具体操作细则之前,那些急着出手的房东们现在还是可以松一口气,至少还有多一天的时间。
地产观察家陈真诚:国五条广东细则要点理解:广州、深圳市3月底公布房价控制目标,其他不做具体规定;广州、深圳、珠海、佛山市继续限购,其他城市不限购;房价过快上涨的地区要…严格执行国五条关于出售自有住房个人所得税的征收规定,其他城市不需;有条件的地区可适当提高商品房预售门槛…比国五条要松或将成各地样板。
《参考消息・北京参考》地产周刊主编杨昱:粤人细则,看似坚决,实则打太极意味浓厚。20%个税条件为"房价过快上涨"。同时有价格调控,该条则足以化20%个税政策于无形。各地如仿效粤政,则20%政策几无疾而终了!
方圆地产首席市场分析师邓浩志:广东版调控细则与公众见面。没有任何新东西,也没有任何指导执行的,与其说广东细则,不如说广东表了个态“我们坚决跟中央走”。
从广东版的调控细则看出一些端倪:1、省级政府把皮球踢给市级政府;2、20%个税肯定不会一刀切,差异化征收就是一些城市征一些不征,征收对象也根据差别分别对待;3、未来实操方案很可能是一个模棱两可的东西,是松是紧相关部门会有更大的操作弹性,而公布之初应该偏松。小结:大伙不急着二手过户了!
满堂红研究部高级主任肖文晓:这个是广东国五条细则,回应的是国务院国五条有关省级人民政府调控责任的条款,广州版才会公布有关限购、限贷、个税的执行细则,后者才是大家最关心的。
保利地产副总经理余英:抢先的好处就是已经出了,如有不妥,上面会要求别的省必须从严、从重!
@阿呆兔xm:貌似复制来的,啥细则……
@张大伟:整体看,广东版的国五条落地政策,仅是一个原则性文件,内容无新意,对市场的影响也很小,整体后市走势还有待看广东的各市级单位的落地细则力度。
@海王城王纪平:是细则吗?
@佛山发布:“广东版国五条”终于揭开神秘面纱,佛山限购政策继续收紧。“房事”总是让人纠结,“我有一所房子,面朝大海,春暖花开”的愿景总是让人向往的。
@剑难春:这个细则真够“戏”!
@snow-55:全国首个落地的“国五条”细则。然而“国五条”细则中提出的二手房交易或征收20%个税的内容在广东省国五条中并未提及。自打耳光也不能这样打呀!
@like笨露:买房的孩子可以松口气啦!
@何良栩:广东版的国五条落地,仅是一个原则性文件,内容无新意。
在广东省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中,明确提出落实政府稳定房价的责任,要求广州、深圳市合理确定2013年度新建商品住房(不含保障性住房)价格控制目标,于2013年3月底前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监察厅备案,并向社会公布。
广州、深圳、珠海、佛山四城市将继续严格执行住房限购政策,原出台的住房限购政策与国务院要求不符的,应立即作出调整。
各地应严格执行“国五条”中关于出售自有住房个人所得税的征收规定。“国五条”中,要求个人住房转让“应依法严格按转让所得的20%计征”个税。
广东版实施细则中,还明确提出增加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供应,建立90平方米以下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建设项目行政审批快速通道,加快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项目的供地、建设和上市。
为保障商品住房土地供应,广东各地级以上市(含顺德区)政府要于3月底前向社会公布2013年度住房用地供应计划,并报省国土资源厅备案。
同时各地要进一步探索完善“限地价、竞房价”、“限地价、竞房价或竞配建保障房”等土地出让方式,防止商品住房土地出让价格过快上涨。
为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广东各地要严格执行《广东省商品房预售管理条例》中有关商品房预售许可管理的规定,有条件的地区可适当提高商品房预售门槛。要建立健全预售资金监管制度,严格预售资金监管。
广东版实施细则要求各地在今年年底前,把符合条件、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纳入住房保障范围。2013年广东全省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任务为基本建成11.6万套、新开工建设7.84万套。各地要确保新开工项目在2013年10月底前全部开工、2012年前已开工项目在2013年底前基本建成。
原标题:广东国五条了无新意 网友:这个细则真够“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