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宁夏自治区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全力推进宁夏自治区新型城镇化和城乡一体化发展,全面完成2013年村镇建设民生计划,日前,宁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下发《关于下达2013年重点小城镇和幸福村庄建设任务的通知》。
通知明确宁夏自治区2013年重点小城镇和幸福村庄建设任务。2013年全区建设改造重点小城镇22个,改造建设幸福村庄示范点90个,其中新建村庄31个,整治村庄59个。
通知强调了2013年重点小城镇和幸福村庄建设工作重点。
重点小城镇以打造定位准确、功能完善、特色鲜明、辐射带动强的美丽宜居示范镇为目标,主要实施道路、给排水、供热、燃气、路灯、垃圾处理、公厕、文化广场、特色街区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和改造,进一步提升小城镇综合服务功能,优化人居环境,培育支撑产业。
幸福村庄以打造设施配套、产业支撑、规模适度、生态优美的美丽宜居示范村为目标,进一步推动自然村向大村庄、小城镇集中,主要实施上下水配套、道路硬化、垃圾收处、危房改造、绿化美化、文化广场、便民公共服务等工程建设和改造,努力实现道路、供排水、清洁能源、垃圾处理和优美环境“五到农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