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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公共建筑明年实行能耗限额与级差价格

发布日期:2013-06-24 08:41 | 来源:未知 | 作者:学会编辑

  北京市公共建筑明年实行

  能耗限额与级差价格

  本报讯 (记者朱祝何)北京市住建委有关负责人近日表示,北京市公共建筑明年实行能耗限额和级差价格制度。根据《北京市公共建筑能耗限额和级差价格工作方案(试行)》要求,2014年将全市70%以上面积的公共建筑纳入电耗限额管理,条件成熟后逐步扩展到综合能耗(含电、热、燃气等)限额管理;2015年力争实现公共建筑单位建筑面积电耗与2010年相比下降10%。

  据统计,北京市公共建筑电耗约占建筑能耗1/3,占社会终端能耗10%以上。北京市下达了“十二五”公共建筑单位面积电耗下降10%的约束性指标,但目前缺乏强有力的约束机制和激励政策,有必要实行能耗限额和级差价格制度。

  北京市将首先开展能耗限额管理基础工作,如建立并完善公共建筑基本信息库,加强能耗计量、监测和统计工作等。同时,制定能耗限额指标并开展节能目标考核。将按照建筑历史用电量制定公共建筑能耗限额指标,对正常运行5年以上的建筑,按前5年用电量和设定降低率测算;对未满5年的建筑,按已有年度用电量或全市同类建筑电耗水平测算。对最节能的5%建筑,不要求继续降低能耗;对最不节能的5%建筑,要求下降较大幅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