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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度第一批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审核意见

阅读: 发布日期:2014-03-06 08:34 | 来源:未知 | 作者:学会编辑

  根据《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0号)的规定,经审核,宋元丽等819人符合注册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王焕德等42人不符合注册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注销崔传庆等2名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截止日期为2014年3月17日。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对公示名单中有疑义的人员向我司举报,举报或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北京三里河路9号

  邮政编码:100835

  联系电话:010-57811521

  联系传真:010-57811494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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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
                                              2014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