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机关各单位,部直属各单位,部管社团:
现将《关于住房城乡建设部机关干部严禁出入私人会所的规定》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国共产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党组
2014年3月30日
关于住房城乡建设部机关干部严禁出入私人会所的规定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反对“四风”,现对住房城乡建设部机关干部严禁出入私人会所作出以下规定。
一、严禁出入私人会所。
二、严禁接受和持有私人会所会员卡。
三、严禁违反规定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便利为私人会所在规划、审批、建设、运营管理等过程中谋取不正当利益。
四、严禁违反规定,在公园、风景名胜区中审批、设立私人会所。
五、严禁在调研、考察等公务活动中以各种名义参加私人会所及类似场所举办的活动。
违反上述规定的,依纪依规严肃处理,并予以通报曝光;对贯彻执行不力,以致发生严重问题,造成恶劣影响的,严肃追究有关部门(单位)主要领导责任。
住房城乡建设部直属事业单位、部管社团参照本规定执行。